据辽沈晚报报道,沈阳一名15岁的职校男生(化名亮亮)从学校宿舍高低床上铺摔下,致九级伤残,学校被一审法院判赔7.7万元,后经二审法院调解结案。社会与家具业界人士对此案备加关注:校园家具怎么了? 令人悲摧:校园高低床屡屡“摔床” 经查,“亮亮摔床”之类的事件在校园屡有发生--那是一个个熟睡之夜,一件件校园悲剧,一桩桩青春之殇: 湖南某高校16岁新生赵某从上铺摔下,出现脑死亡后不幸离世;广州某校一名17岁学生从上铺摔下,抢救一周后离世;河南郑州某高校一名大二女生从上铺摔下,抢救无效死亡;郑州某高校20岁的大二男生孙某从上铺摔下,导致脑死亡;湖南某大学一名22岁女生从上铺摔下致伤,被迫休学;福州某高校一男生从上铺摔下,致十级伤残;江苏某县城中学住校学生刘某从上铺摔下,造成右锁骨骨折;武汉某高校一名大一男生从上铺摔下,头部着地昏迷,经医治捡回一条命……
据媒体报道,仅广州某大医院急诊科每年都会收治三四十名从上铺坠落受伤的男女大学生,武汉某医院骨科曾在一周时间内,接诊了4名从上铺摔伤的大学生…… 面对一个个沉痛的“摔床”事件,人们不禁发出疑问,校园家具高低床何以会致人“摔床”伤亡? 令人警醒:校园高低床因何会“摔床”? 据业内人士分析,产生校园高低床“摔床”事件多由“三缺”所致:
一是产品规范的“国标”缺失。 校园家具(高低床)多为学生宿舍使用,不同学校的高低床款式和品类各有异同,但校园家具(高低床)产品,长时期没有强制性的“国标”。企业可参照的《GB/T3328-1997家具床类主要尺寸》,规定“床的安全栏板高度,放置床垫的应该大于等于38厘米,不放置床垫的应该大于等于20厘米。”护栏和床头之前的缺口在50厘米-60厘米之间。据了解,该标准只是一个国家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的“最低标准”。因而既无力强制要求学校配置符合标准的高低床,也“无法”遏制“低标”产品走向市场。
二是制造厂商的设计缺陷。 市场调研发现,一些校园家具生产企业受利益驱动,随意改变国家“推荐性标准”,比如,床铺护栏高度有的25厘米,有的17厘米,有的15厘米;护栏长度有的120厘米,有的99厘米,有的80厘米,有的护栏和床头前的缺口达到1.11米。这样不“达标”的高低床,冬天垫上厚垫絮后,护栏高度的安全防护作用大大降低,成为“摔床”事件的“元凶”。
三是校方采购的“制度缺位”。 校园高低床属于“定制家具”,学校的采购标准,或许成为厂家生产(定制)标准。在东北某市的几个家具市场,当笔者询问高低床的安全护栏“标高”时,多家店主称:“按客户需要定制,可高可低,全封闭式的也能整。”显然安全护栏的高与低,是与生产和采购成本挂钩的。某家具厂老板分析认为,“摔床”事件多发生于低护栏高低床,如果有“低标”高低床进校园,不排除采购标准制度监管缺位,由低成本产品“中标”所致。 以上“三缺”或许不存在导致学生“摔床”伤亡的主观故意,但也揭示了法规强制、厂商自律、制度监管等要素的客观过失。世间生命是最为珍贵的,有关各方对此不能漠视和无动于衷。
令人欣慰:校园高低床“摔床”可避免! 校园“摔床”令人心痛,也折射出家具企业作为不够的问题。假如校园家具高低床依“标”监产,令人放心,哪会有这一桩桩悲剧发生? 校园“摔床”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沈阳某办公家具企业针对校园高低床的设计缺陷,导致的“摔床”问题展开专项攻关。推出了专利产品“多功能校园变形家具NEW·S”。市场监测表明,该产品设计合理,集学习桌、软体卧床、立体书柜、贮物柜组合于一体,节省空间;操作简便,几秒钟即可完成“桌床互变”,卧床距地面仅几十厘米,学生告别了睡上铺,从根本上解决了“摔床”问题,给学生、学校、家庭、社会送来放心。目前已有多家高校前来考察,签约合作。 相信随着“有责任”的家具企业的担当,会有更多“达标”高低床走进校园,让校园“摔床”悲剧永远告别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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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说起教育就不得不说在中国日益发展的国际类教育,越来越多的国际学校在中国发展起来,也给了新一代学生更多的选择和发展空间。据小编了解,在各大国际学校中,学校对【国际学校家具】的选择也十分的谨慎,不管是对质量还是功能要求都更加的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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